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增強婦女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重要論述和相關指示批示精神,做好天津市婦聯組織婚姻家庭糾紛調解員三年培養計劃收官工作,宣傳調解工作中形成的好經驗好做法,講好調解故事,進一步增強婦聯維權干部和調解員的素質和能力,在化解家庭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中發揮積極作用,以實際行動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市婦聯組織開展“平安家庭我助力 矛盾調解在身邊”婚姻家庭糾紛調解故事展播活動。下面,讓我們一起“聆聽”精彩的調解故事吧!
【調解故事展播(十五)】
平凡中見真摯,細微中見真情
南開區專職人民調解員 王萍
2021年1月22日下班時,忽聞身后大廳一陣哽咽聲,原來是一個面容憔悴、淚流滿面的年輕女孩正在等待110的處理。雖然我亟待回家照料年邁九旬的雙親,但強烈的責任感和為母的同情心使我駐足。我走到女孩身邊,先對女孩進行了情緒安撫,又耐心傾聽了她的陳述,通過雙方親屬及出警民警查證核實,用最短的時間了解了事件經過。原來曉霞(化名)是江西女孩,她的丈夫阿盛(化名)是天津人,2017年9月二人相識,三個月后奉子成婚,女方生育一個女兒,成為了全職太太。婚后男方認為女方整天蓬頭垢面、不做家務、不關心男方、不喂養女兒,發展到近年來,男方經常去酒吧,還有了外遇。曉霞痛苦地告訴我,她媽媽去世的早,爸爸娶了后媽,自幼沒有家庭溫暖。懷孕后,日夜嘔吐難受無比,沒有人照顧,人也不似以前光鮮亮麗。丈夫也開始嫌棄她,對她不聞不問,經常跟異性出去吃喝玩樂、夜不歸宿,由爭吵發展到動手,那段時間對她來說真是度日如年,生不如死。
2020年8月,事情發展至男方換掉門鎖,把女方趕出家門,并把孩子送往別處,拒絕女方看孩子,起訴離婚,女方也提出了100萬經濟補償的要求。2020年12月底,法院一審判決不予離婚,男方切斷了一切與女方的聯系方式。女方要求見孩子被拒,多次到孩子爺爺奶奶處、婚房處及男方經營的店鋪追蹤、堵截、吵鬧,發展到動手、打砸,事態進一步惡化,女方向法院提起探視權訴訟。
由于雙方積怨已深,言行過激,調解難度極大。不及時處理,會使矛盾激化乃至出現生命危險。危機介入的首要工作是建立信任。考慮到女方在天津舉目無親,極度失落無助,大年初二一早,我就將曉霞約到調解室,當女方驚喜的看到我為她準備的香噴噴的三鮮餃子和熱騰騰的八寶粥時,感動的哭著說“這么長時間我總認為他們家有錢,你們都會偏向他,不會關心體諒我,所以情緒反復無常,尤其到晚上總是惦記孩子,胡思亂想給您打電話時,您每次都耐心安慰我到深夜。今天初二,我正難過的想媽媽,沒想到您這么疼我,我知道您是真心對我好,我聽您的!”。隨即我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用真誠和耐心打動了曉霞,使她的認知有了新的轉變,提出的100萬賠償訴求也降至了80萬。隨后,與男方家長也進行了多次長時間談話。春節期間,我和雙方訂立了遇事隨時聯系和每日溝通、詢問的約定。
2021年春節后,在調解補償金和探視孩子問題的過程中,下發了女方起訴要求探視孩子的判決,允許女方每周末看孩子一次,時長3個半小時,但男方拒不執行。我又多次找到雙方,針對《民法典》1084、1086、1088、1090等條款規定,做了詳細的講解和利弊分析,幾次三番入情入理的溝通,順利地解決了探視問題,女方終于在時隔7個多月再次見到孩子!在此基礎上,我趁熱打鐵使女方要求的經濟補償金由100萬降至35萬。男方由開始的一分不給,最后同意給予補償35萬,最終達成離婚協議。期間770次的電話溝通,3530分鐘的電話時長,15次1130分鐘的見面談話,5次450余分鐘的家訪,歷時77天的糾紛調解終圓滿收官。我想到挽救了一條生命,避免了一場悲劇,內心無比欣慰和自豪。
【婦聯干部以案講法】 南開區權益科干部 李澤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婦女權益保障法》也有明文規定:在婚姻、家庭共有財產關系中,不得侵害婦女依法享有的權益。婦女對依照法律規定的夫妻共同財產享有與其配偶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不受雙方收入狀況的影響。
文字及視頻來源:天津市婦聯權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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