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增強婦女群眾法治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重要論述和相關指示批示精神,做好天津市婦聯組織婚姻家庭糾紛調解員三年培養計劃收官工作,宣傳調解工作中形成的好經驗好做法,講好調解故事,進一步增強婦聯維權干部和調解員的素質和能力,在化解家庭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中發揮積極作用,以實際行動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市婦聯組織開展“平安家庭我助力 矛盾調解在身邊”婚姻家庭糾紛調解故事展播活動。下面,讓我們一起“聆聽”精彩的調解故事吧!
【調解故事展播(十二)】
找準矛盾癥結巧疏導 助力婦女就業消顧慮
靜海區西翟莊鎮婦聯主席、婚姻家庭糾紛調解員 王芳
案例基本情況
12月的一天,辦公室的門開了,走進來的是27歲的王華。她20歲嫁入鄰村后生育兩個兒子,丈夫雖然比自己大十歲但是并不疼愛王華。王華說:他們都不待見我,我對象也嫌棄我。我生了兩個兒子之后,他就長期不回家,一直住在我婆婆那兒。他懷疑我在東麗工作有外遇要離婚,我沒有,沒有……我不想離婚,我想見兒子……”說著她捂住了臉。我遞出一張紙巾,靜靜的聽著她的故事。王華為挽回婚姻,辭去工作回到村里。失去經濟來源后,靠婆家每月給的1000元維持基本生活支出。公婆不讓孩子跟王華生活,也拒絕王華參與他們的家庭生活。王華每次去婆婆家,都會產生言語爭執甚至拳腳相加。王華希望挽回婚姻和家庭,但卻無法和丈夫、公婆溝通。面對丈夫的懷疑、公婆的厭惡、還有可能即將失去的家庭,王華感到非常的焦慮和絕望……
調解思路及經過
1.經過全面掌握情況,找準矛盾癥結
我首先聯系到村兩委干部,尤其是村婦聯主席,進一步了解王華和丈夫、婆家矛盾的情況。原來,王華由于少年時父母離世,缺少父母關懷照顧,缺乏安全感,曾經受到刺激不擅長交流。婆家家庭經濟條件較差,王華的丈夫與王華相差10歲且王華長期在外打工補貼家用,夫妻之間缺少交流,感情基礎差。王華和丈夫之間因缺乏信任、感情,婚姻面臨危機,與公婆因家庭瑣事產生矛盾,感情逐漸疏離。
2.組織村兩委干部、王華的丈夫高峰和公婆、王華本人三方共同進行初次調解
調解過程中發現產生婚姻家庭矛盾的根本原因在于三點,一是夫妻之間的感情基礎差,各自性格和生活習慣都有不足,不僅缺乏信任溝通,反而受公婆影響關系更為惡化;二是王華沒有經濟來源,生活依靠公婆、丈夫,缺乏生活自主能力和話語權。三是家庭成員之間角色不明確,缺乏性格的包容和感情的理解。初次調解中王華和丈夫一家在彼此的指責和不滿中糾纏,雖然調解結果不盡如人意,我確在他們的談話中厘清了這個家庭的問題和需求。
3.聚焦突出矛盾,加大工作力度組織二次調解
清官難斷家務事,調解工作難以一蹴而就,細致耐心是對調解的基本要求,我決定在第二次調解中將矛盾的三個主體兩兩拆分,逐個攻破。首先單獨對王華和高峰進行調解;然后組織村干部對王華公婆開展調解;最后組織王華夫妻和公婆共同進行調解。調解中,明確王華夫妻之間是情感和經濟共同體的主要關系,父母終究會離開自己,而撫養孩子和共同生活是基本義務,應當關心關愛和支持對方的感情和生活。在雙方沒有嚴重錯誤的情況下,應該放下情緒包袱,彼此后退一步,先改善自己,進一步理解對方。王華和公婆的矛盾在于高峰和父母的角色不明確,高峰和王華才是生活的伴侶,父母不應該參與過多的決策,首要問題是從思想上明確自己的角色,各自回歸自己的生活,公婆應當給予王華夫妻相處的空間,積極勸和。而對于王華被家庭成員看不起和懷疑的問題,一方面是因為王華自身性格和生活習慣的不足,另一方面是因為王華沒有經濟來源,依靠丈夫和公婆,腰桿子不硬。經過這次調解,矛盾雙方在思想上都有了新的認識,意識到自己的一部分問題。高峰表示,只要王華改掉毛病,做做飯、收拾房子,積極過日子,別總跟公婆鬧,他愿意回家。王華表示,自己以后會勤儉過日子,多收拾房間,學做飯,沒事的時候不再胡思亂想,吵架鬧氣,孩子可以讓爺爺奶奶帶,但是自己也要和孩子們一起吃飯。公婆表示以后王華可以到自己家吃飯,孩子也可以隨時接回去,日常還是自己照看比較方便。最后,矛盾雙方各退一步,愿意包容彼此,繼續一起生活。
4.助力婦女解決思想問題和經濟焦慮
王華的家庭矛盾暫時得到了解決,但是矛盾并未完全化解。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我決定幫助其解決就業問題,增加經濟收入,促使王華在生活和婚姻中獨立,更好地維系婚姻和家庭穩定。考慮到王華的性格不善溝通,生活上想要兼顧家庭和照看孩子,便聯系到了工藝品企業,為王華爭取到在家編織工藝品的工作。12月中旬,我邀請工藝品企業編織老師,組織村書記、主任、婦聯主席來到王華家看望她,并以“手工編織技能”為內容進行一對一培訓。王華打開自家的大門,我看到她干凈整潔的衣服,烏黑梳順的頭發,身后歸置整齊的院落,非常欣慰。王華說:“知道你們要來,我特意好好收拾了收拾,我想讓你們看看我的變化!”
從思想上認識到經濟獨立,完善自己才是解決自身焦慮,化解家庭矛盾的根本。那天的王華一直是笑著的,她說她有盼頭有目標,自己一定努力學習技術,好好生活。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婦聯干部以案講法】 靜海區婦聯婦兒工委辦(發展與權益部)主任 宋真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條規定,家庭應當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家庭成員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夫妻雙方來自不同的地方,生活習慣和觀念不同,雙方應該互相信任、尊重,家庭成員之間應當互相理解、包容,必要時互相做出一些讓步和改變,才能對抗生活中的磕磕碰碰,經營出幸福美滿的家庭。
此案中家庭矛盾問題不僅反映出王華自身的不足和家庭成員之間的不和諧,也反映出農村女性如果沒有工作,缺少經濟來源導致生活不獨立,在家庭生活中處于弱勢,沒有話語權。婦聯主席在找準癥結巧解矛盾的同時,治標兼治本,從婦女的真實困境出發,幫助其解決就業問題,使她更獨立,家庭更穩固。
文字及視頻來源:天津市婦聯權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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